美沙拉秦肠溶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沙拉秦肠溶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规格

0.5g

0.25g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71358

国药准字H3102045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结肠溃疡、结肠炎的治疗。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般用量1-2片/次,一日3次。对于轻、中度的急症可增加到12片/日,或遵医嘱。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先前未曾用本片剂及肠溶片治疗过的患者,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与少数不能耐受柳氮磺胺吡啶的病人类似,主要副作用有恶心、腹泻、腹痛、胃烧灼感、纳差、腹胀、腰痛、便秘、月经不调和个别报道的头痛。以往服用柳氮磺胺吡啶使结肠炎病情加重者亦应在使用本品前予考虑,罕有报导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胰腺炎、肝炎、心包炎、心肌炎、牙槽炎、急性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及肾衰,停药后各种症状即消失,治疗期间出现肾衰迹象,应考虑药物导致肾中毒的可能性。未发现在服用柳氮磺胺吡啶时出现的骨髓抑制、精子量减少及活动度抑制的情况。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

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

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

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

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

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

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

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禁忌

既往对水杨酸类药有过敏史者禁用: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肾小球滤过率<20ml/分)。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沙拉秦。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性状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注意事项

1、美沙拉秦在体内以代谢物N-乙酰基-5-氨基水杨酸的形式,通过肾脏快速排泄。尽管在服用本品的病人中尚未发现肾脏损害,但对伴有肾功能不良者仍不推荐使用。对伴有血尿和高蛋白尿的患者也应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须审慎,要在医生确保治疗的效果多于危害身体为服用依据。哺乳期妇女须慎用。

3、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的研究资料。故不推荐儿童使用,二岁以下儿童禁用。

4、老年用药:慎用。使用者的肾功能必须正常。

5、药物过量:发生药物过量时,应立即洗胃和补充电解质,以加速排尿,本品无专属拮抗剂。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5.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6.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7.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8.肝、肾功能检查。

9.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10.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1.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2.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3.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