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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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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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异丙托溴铵0.5mg(按C20H30BrNO3计)与沙丁胺醇2.5mg(按C13H21NO3计) |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173 |
国药准字H200641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需要多种支气管扩张剂联合应用的病人,用于治疗气道阻塞性疾病有关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6.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通过合适的雾化器或间歇正压通气机给药。以下推荐剂量适用于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 急性发作期:大部分情况下1个小瓶即治疗剂量能缓解症状。对于严重的病例1个小瓶治疗剂量不能缓解症状时,可使用2个小瓶药物进行治疗,但病人须尽快看医生或去就近的医院就诊。维持治疗期:每天3-4次,每次使用1个小瓶即可。 |
口服。 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2粒),一日2次,或一次0.1g(1粒),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1粒),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粒),一日2次,或一次0.1g(1粒),一日3次,疗程为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2粒),一日2次,疗程为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3~4粒),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6粒),分3次服。 |
副作用 |
1.与其它β受体激动剂药物一样,应用本品常见不良作用包括头疼、眩晕、焦虑、心动过速、骨骼肌的细颤和心悸,尤其是对易感患者。 2.应用β2受体激动剂可导致潜在的严重低血钾。 3.同其它吸入治疗一样,可出现咳嗽、局部刺激感,吸入性气管痉挛较少见。 4.同其它拟β类药物一样,用药后可出现恶心、呕吐、出汗、肌肉无力和肌痛/肌肉痉挛,极少数病例出现舒张压下降,收缩压上升,心律失常,尤其是使用较大剂量药物后。 5.极少数病例出现皮肤反应或过敏反应,尤其是高敏患者。 6.少数报道使用拟β类药物吸入治疗后出现心理上的改变。7.最常见的与抗胆碱能药物相关的非呼吸道不良反应为口干和发声困难。 8.散在报道单独使用异丙托溴铵或与肾上腺素能β2受体激动剂同时使用时,雾化溶液进入眼睛后出现眼部并发症(如瞳孔散大,眼内压增高,闭角性青光眼、眼痛)。 9.眼部副作用、胃肠动力障碍和尿潴留仅出现于少数病例,并且可完全恢复正常(见[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下: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禁忌 |
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快速心率失常。对本品的任何成分或对阿托品及其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如下: 每小瓶(2.5毫升)吸入用溶液含: (8γ)-3α-羟基-8-异丙基-1αH,5αH-溴化托品(±)-托品酸盐一水化物(=异丙托溴铵一水化物) 0.52毫克,相当于异丙托溴铵0.500毫克; (RS)-2-叔-丁基氨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乙醇硫酸盐(=硫酸沙丁胺醇)3.000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碱2.5毫克。 |
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除去胶囊后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极少病例报道,使用本品后可能会迅速发生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和口咽部水肿。 眼部并发症。 当雾化的异丙托溴铵单独或与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合用雾化剂进入眼睛时,有个别报告出现眼部并发症(如瞳孔散大、眼内压增高、闭角性青光眼、眼痛)。 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物模糊、结膜充血和角膜水肿所导致的红眼而视物有光晕或有色成像可能是急性闭角性青光眼的征象。如果出现某些上述症状,应首先使用缩瞳药并立即求助医生。 患者应在指导下正确使用本品。应注意避免使眼睛接触到药液或气雾。建议患者通过口件吸入雾化溶液,如果得不到该装置,可以使用合适的雾化面罩。特别提醒有青光眼倾向的患者应注意保护眼睛。 有以下疾患,特别是用药剂量超过推荐剂量时,应在权衡危险/利益后,慎重使用本品:尚未有效控制的糖尿病,近期心肌梗塞,严重的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甲亢、嗜铬细胞瘤、闭角性青光眼高危者、前列腺肥大或膀胱癌颈部阻塞。 应用β2兴奋剂可导致潜在的严重低血钾。另外缺氧可加重低血钾对心律的影响。 有囊性纤维变性的病人更易于出现胃肠动力障碍。 当出现急剧加重的呼吸困难时,应及时请医生处理。 如果需要使用超过本品推荐的剂量来控制症状,该病人的治疗方案应由医生决定。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酐清除率:70~>40ml/min 1次100mg,1日2次;40~≥20ml/min 1次100mg,1日1次;<20ml/min 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 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 7.本品在幼龄动物试验中发现有关节病变。 8.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