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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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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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500μg*10支*2 |
30毫克 |
生产企业 | 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159 |
国药准字H201001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爱全乐作为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爱全乐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痉挛。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1.剂量:剂量应按病人个体需要做适量调节;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应该在医疗监护之下。除非另有医师处方,以下为推荐剂量2.维持剂量: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每天3-4次,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3.急性发作治疗: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病人病情稳定前可重复给药。给药间隔可由医生决定。爱全乐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单剂量小瓶中每1毫升雾化吸入液可用生理盐水稀释至终体积2-4毫升或者可以和Berotec雾化吸入液联合使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日剂量超过2毫克应在医疗监护下给药。无论急性期治疗或维持治疗,建议都不要超过推荐剂量太多。如果治疗后未产生病情显著的改善或病人情况更趋严重,必须寻求医生的建议以决定新的治疗方案。发生急性或迅速恶化的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咨询医生。爱全乐雾化吸入液可使用市面上一般的雾化吸入器。在有墙式给氧设施情况下,吸入液最好以每分钟6-8升的流速给予。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爱全乐)可以和祛痰剂盐酸氨溴索(沐舒坦)雾化吸入液﹑盐酸溴己新(Bisolvon)雾化吸入液和非诺特罗(Berotec)雾化吸入液共同吸入使用。由于可出现沉淀,爱全乐和含有防腐剂苯扎氯铵的色苷酸钠雾化吸入液不要在同一雾化器中同时吸入使用。4.使用方法:单剂量雾化吸入液只能通过合适的雾化装置吸入,不能口服或注射。(1)按生产厂商或医生指导准备雾化器以加入雾化吸入液。(2)从生产条板上撕下一个单剂量小瓶。(3)用力扭顶部,打开小瓶。(4)将单剂量小瓶中的药液挤入雾化器药皿中。(5)安装好雾化器,按说明使用。(6)按厂商的指示弃去雾化器药皿中剩余药液并将雾化器清洗干净。由于此单剂量小瓶中不含防腐剂,为防止细菌污染,在药物打开后应立即使用且每次吸入治疗时应使用一新的单剂量小瓶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使用后的﹑已开瓶的或有破损的药瓶应丢弃。(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非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为头痛.恶心和口干。由于爱全乐(异丙托溴铵)肠道吸收较少,诸如心动过速、心悸.眼部调节障碍、胃肠动力障碍和尿潴留等抗胆碱能副作用少见并且可逆,但对已有尿道梗阻的病人其尿潴留危险性增高。眼部副作用已做报道。和其它吸入性的支气管扩张剂一样,爱全乐可能引起咳嗽,局部刺激,极少情况下出现吸入刺激产生的支气管收缩。变态反应如皮疹、舌、唇.和面部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喉痉挛和过敏反应有报道。 |
1.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 2.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 |
已知对阿托品或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其它成分有过敏反应者忌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异丙托溴铵。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30mg。辅料为、乳糖﹑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橙味香精﹑阿司帕坦﹑羟丙甲纤维素和硬脂酸镁。 |
性状 |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有狭角性青光眼倾向、前列腺增生或膀胱癌颈部梗阻的患者应慎用爱全乐。有囊性纤维变性的病人更易于出现胃肠动力障碍。使用爱全乐雾化吸入液后可能会立即出现过敏反应,极少病例报道出现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和口咽部水肿及过敏反应等。眼部并发症: 当异丙托溴铵单独或与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合用,雾化液进入患者眼睛时,有个别报告眼部可出现并发症(如瞳孔散大、眼内压增高.狭角性青光眼、眼痛)。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物模糊,结膜和角膜充血所致的红眼而视物有光晕或有色成像可能是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征象。如果出现某些上述症状,应首先使用缩瞳药并立即求助医生。患者应在指导下正确使用爱全乐雾化吸入液。应注意避免药液或气雾进入眼睛。建议雾化吸入液通过口件吸入。如果得不到该装置,可以使用合适的雾化面罩。特别提醒有青光眼倾向的患者应注意保护眼睛。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