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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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盐酸米那普仑片

规格

20mg(以氟西汀计)

25mgx14片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29

国药准字H20100052
说明
适应症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治疗抑郁症。

用法用量

仅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

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mg。

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

所有适应症

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

或遵医嘱。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50mg,逐渐增至每日100mg,一日2~3次,餐后口服。遵照医嘱,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需要调整剂量时,可参看下表所列肾功能情况进行:肌酐清除率(Clcr)(ml/min)剂量/24小时Clcr>=6050mgx260Clcr>=3025mgx230Clcr>=1025mg疗程:抗抑郁对症治疗。同所有抗抑郁治疗一样,米那普仑一般在服药1-3周后才显效。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停药。合并其它精神药物治疗:治疗初期可合并镇静药和抗焦虑药,以防焦虑症状的出现或加重。然而,抗焦虑药不能避免患者的自杀企图。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出现在服用米那普仑的第一周内,可持续至第二周,随后将逐渐减弱,抑郁症状将改善,不良反应一般较温和,很少需要停止治疗。单独用药或与其他精神类药物合用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眩晕、出汗、焦虑、发热和排尿困难。需要特别关注的重要不良反应有:1)恶性综合症(syndromemalin)(发生率不足0.1%):呆滞少动,高度的肌肉僵硬,吞咽困难、心动过速、血压变化、出汗等不良反应,继而出现持续性发热的恶性综合征。出现这种症状时取停止给药,应采降低体温、补充水份等适宜的办法处理。2)5-羟色胺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5-羟色胺综合症出现:激越、神智错乱、出汗、幻觉、反射亢进、肌阵挛、颤栗、心动过速、震颤、发热、协调异常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降低体温、补充水分等适当的办法处理。3)痉挛(发生率不足0.1%):因痉挛而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给药,采用适当的办法处理。4)白细胞减少(发生率不明):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故要随时进行血液检验,一旦发生异常,应停止给药,采用适当的办法处理。5)重度皮肤损伤(发生率不明):可能引起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等严重皮肤损伤,故要充分观察,一旦有发热、红斑、瘙痒感、眼充血、口腔炎等时,应停止给药,采用适当的办法处理。6)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SIADH):可能引起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高钠尿、高张尿,意识障碍等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有食欲不振、头痛,嗳气、呕吐、全身疲倦感等症状时,要进行电解质检查,发现异常,则应采取停止给药,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的办法处理。7)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足0.1%):由于AST(GOT),ALT(GPT),γ-GPT的上升,可能引起肝功能的障碍、黄疸,因此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采用适当的方法处理。一般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便秘、震颤、心悸、烦躁不安、头痛、荨麻疹、皮疹、斑丘疹或红斑、瘙痒症。需提醒患有心血管疾病或同时接受心脏治疗的患者,常见的心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可能会加重(例如高血压、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悸)。少见的不良反应:·与其它药物合用时可出现5-羟色胺综合症(参见相互作用);·转氨酶轻度升高,停药后回复正常;·尿潴留(参见使用注意);·抽搐,特别是有癫痫病史者(参见使用注意);·睾丸痛,射精障碍。罕见的不良反应:·低钠血症(参见使用注意);·瘀斑、皮下或粘膜出血(参见使用注意);此外,一些不良反应与抑郁症本身有关:·加重抑郁症的情绪低下状况,可伴有自杀倾向;·可有情绪低下转为躁狂症状;·在精神疾病患者可出现谵妄症状;·阵发性焦虑症状(同时服用精神兴奋性抗抑郁药时)。

禁忌

对氟西汀或其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OI停药2周之后开始。

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征(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宜与非选择性MAOI合并使用。同样,至少应在停用本药5周后,方可开始使用MAOI。如果氟西汀长期使用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

不推荐合用可逆性MAOI(例如吗氯贝胺)。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性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绝对禁忌:·已知对米那普仑过敏者·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如异丙异烟肼),选择性MAO-B抑制剂(如司来吉兰),洋地黄类(如地高辛)和5HT1D激动剂(舒马坦,sumatripta:参照药物相互作用)。·哺乳期相对禁忌:·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的肠外给药途径,可乐定及同类药、选择性MAO-A抑制剂(如吗氯贝胺、托洛沙酮)(参照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排尿困难(主要是前列腺增生患者或其他生殖泌尿功能紊乱患者)·妊娠期(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成分

盐酸氟西汀。

主要成份为盐酸米那普仑。其化学名称:为 (±)-顺式-2-(氨甲基)-N,N -二乙基-1-苯基环丙烷基甲酰胺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1、对以下患者要谨慎给药:(1)排尿困难或有排尿困难病史患者(因为该药具有抑制去肾上腺素再摄取作用,可使病情恶化。)(2)青光眼,或者眼内压增高者(因为该药具有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作用,可使病情恶化。)(3)有高血压或心脏疾病的患者(因为该药具有血压升高、心率加快作用,可使病情恶化。)(4)有肝脏疾病患者(该药在血中可持续维持高浓度。)(5)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国外以肾功能障碍病人进行的体内药代动力学试验时,确认该药在血液中有持续维持高浓度的趋势,故应当适当减量。)(6)有癫痫等抽搐性疾病或病史的患者(会引起抽搐。)(7)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有躁狂、自杀企图表现。)(8)以往有自杀念头、自杀企图的患者,有自杀念头的患者(表现出自杀念头、自杀企图)(9)有脑器质性损害或协调失调症的患者(使精神症状恶化。)(10)曾经有过止血障碍的患者慎用,同时服用抗凝剂,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及其他可能增加出血倾向药物)的患者慎用。2.重要注意事项(1)对抑郁症状患者有死亡念头,自杀倾向的,在给药初期及剂量变更时都要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及病状变化。若有新的自伤、情绪波动、精神运动不稳定的情绪不稳定状况出现时,或发现此类症状有恶化时,应采用停止增加给药剂量,逐渐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理方法。(2)为防止自杀性过量服药,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每次处方日数应控制在最低限度。(3)对自杀念头、自杀企图的风险应充分告知患者家属。指导患者家属要与医生保持密切联系。(4)因可发生嗜睡、眩晕等症状、所以正在服用本药的患者,不可从事驾驶汽车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