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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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规格

20mg(以氟西汀计)

5mg*7片*2板
生产企业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29

国药准字H20140108
说明
适应症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用法用量

仅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

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mg。

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

所有适应症

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

或遵医嘱。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 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根据器官系统分类和频率,将SSRI药物和艾司西酞普兰已报道的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和上市后自发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列于下表:发生率是由临床试验获得: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发生率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不能通过已有的数据估计)。系统器官分类发生率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未知血小板减少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反应内分泌失调未知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代谢和营养失调常见食欲降低、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偶见体重下降未知低钠血症、厌食1精神病性疾病常见焦虑、烦乱不安、梦境异常、性欲减退(女性和男性)、性快感缺失(女性)偶见磨牙、激越、神经过敏、惊恐发作、精神混乱状态罕见进攻倾向、自我感丧失、幻想未知躁狂、自杀意念、自杀行为2神经系统疾病常见失眠、嗜睡、头晕、感觉异常、震颤偶见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罕见5-羟色胺综合征未知运动障碍、运动失调、痉挛、静坐困难/静坐不能1眼部疾病偶见瞳孔放大、视觉障碍耳和迷路疾病偶见耳鸣心脏疾病偶见心动过速罕见心动过缓未知心电图QT间期延长血管类疾病未知直立性低血压呼吸系统、胸部和纵膈的疾病常见鼻窦炎、呵欠未知鼻出血胃肠道疾病十分常见恶心常见腹泻、便秘、呕吐、口干偶见胃肠道出血(包括直肠出血)肝胆类疾病未知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常见出汗增加偶见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症未知瘀血、血管性水肿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关节痛、肌痛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未知尿潴留生殖系统和乳房类疾病常见男性: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偶见女性:子宫不规则出血、月经过多未知乳溢男性:阴茎异常勃起全身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反应常见疲劳、发热偶见水肿注:1、在本品治疗或中断治疗的早期已报告有自杀意识和自杀行为的事件。2、此类事件报告于SSRI类药物治疗中。骨折主要在50岁和50以上患者中进行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接受SSRIs和TCAs(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患者的骨折风险会增加。导致此风险的机制未知。QT间期延长上市后报道的QT-间期延长的案例,主要在女性患者、低钾血症的患者、或预先存在其他心脏病的QT间期延长的患者中,有QT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的报告,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SSRI治疗停止时观察到的停药症状本品停药,包括停止使用SSRI/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重摄取制剂(SNRI)(特别是突然停止)常常会出现停药症状。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和电休克感觉)、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恶梦)、激越和焦虑、恶心和/或呕吐、震颤、意识模糊、出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易怒和视觉障碍为最常报道的反应。一般这些事件为轻度或中度且为自限性,但是在一些患者中可能表现严重或时间延长。因此建议不再需要本品治疗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到停药。

禁忌

对氟西汀或其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OI停药2周之后开始。

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征(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宜与非选择性MAOI合并使用。同样,至少应在停用本药5周后,方可开始使用MAOI。如果氟西汀长期使用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

不推荐合用可逆性MAOI(例如吗氯贝胺)。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性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成分

盐酸氟西汀。

艾司西酞普兰。

性状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