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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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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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g |
10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081 |
国药准字H2006675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手癣、足癣,体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洁净干燥的患处及其周围皮肤,并加以轻揉,疗程1~2周。 |
本品每日一次,最好在睡觉前使用。首先清洁患处,在患处薄薄地涂抹一层,并轻轻按摩局部皮肤,使药物透入皮内。疗程通常如下:足癣4 周,体股癣2周,为保证疗效,即使表面症状消失后,仍应坚持完成以上推荐疗程。另外,真菌喜温暖多湿的环境,故请注意保持患处的清洁,透气和干爽。 |
副作用 |
与所有药品相似,本品也可导致不良反应,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发生。多数人通过使用本品受益。 常见副反应(≥1/10):皮肤脱落、瘙痒。 不常见副反应(<1/10,≥1/1000):皮肤病损、结痂、皮肤不适、皮肤颜色变化、变红、灼热感、疼痛、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刺激。 罕见副反应(<1/100,≥1/1000):皮肤干燥、湿疹。 如意外接触到眼睛,可能会对眼睛产生刺激。 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过敏反应的症状,请停药并立即需求医疗帮助: -呼吸或吞咽困难; -面部、唇、舌或咽喉肿胀; -皮肤严重瘙痒、并且伴有红色皮疹或隆起的结节性红斑。 |
皮肤偶见红斑、烧灼感、瘙痒、蜕皮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联苯苄唑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联苯苄唑0.1克、克罗米通0.5克、利多卡因0.2克、甘草次酸0.05克和L-薄荷醇0.2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用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 3.孕妇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 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药2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缓或感染扩散。 |
1.本品为外用药,请勿服用。 2.以下部位请勿使用本品: .眼睛及眼睛周围,粘膜(如:口腔、鼻腔、阴道等),阴囊,外阴部等。 .湿疹部位。 .湿润、糜烂、龟裂和外伤严重的部位。 3.注意不要让药物进入眼内,万一不慎进入眼内时,迅速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斑疹,红肿等症状, 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明显改善,甚至恶化(病变范围比使用前扩大)者,应停止使用,并立即就医。 6.以下人员请在使用前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正在接受其它药物治疗者; (2)由于使用化妆品或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状(如:皮疹、红赤、瘙痒、斑疹等),或曾经出现过此症状者; (3)患处位于脸部或者大范围病变者; (4)患处化脓者; 7.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