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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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复方酮康唑乳膏

规格

1%*10g

15g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0081

国药准字H2006586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脚气)﹑体癣﹑股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每天1次,涂于洁净干燥的患处及其周围皮肤,并加以轻揉,疗程1~2周。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副作用

与所有药品相似,本品也可导致不良反应,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发生。多数人通过使用本品受益。

常见副反应(≥1/10):皮肤脱落、瘙痒。

不常见副反应(<1/10,≥1/1000):皮肤病损、结痂、皮肤不适、皮肤颜色变化、变红、灼热感、疼痛、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刺激。

罕见副反应(<1/100,≥1/1000):皮肤干燥、湿疹。

如意外接触到眼睛,可能会对眼睛产生刺激。

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过敏反应的症状,请停药并立即需求医疗帮助:

-呼吸或吞咽困难;

-面部、唇、舌或咽喉肿胀;

-皮肤严重瘙痒、并且伴有红色皮疹或隆起的结节性红斑。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本品组成成份﹑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酮康唑15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3.75毫克和硫酸新霉素75000单位。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用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

3.孕妇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

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药2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缓或感染扩散。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 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 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 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