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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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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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羟丙甲纤维素2910 15mg,右旋糖酐70 5mg和甘油10mg |
每丸重31mg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264 |
国药准字Z20083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淤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旋糖酐70,羟丙甲纤维素2910和甘油。 |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使用新泪然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72小时以上,应停用新泪然,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新泪然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对新泪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眼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新泪然防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新泪然,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