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注射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杉醇注射液

六甲蜜胺胶囊

规格

25ml:150mg

0.1g
生产企业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351

国药准字H37020823
说明
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 SCLC疗效尤佳。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副作用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本品主要成份六甲蜜胺。

化学名称:2,4,6-三(二甲氨基)均三嗪。

分子式:C9H18N6

分子量:210.28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