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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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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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 |
10mg(按赖诺普利无水物计算)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249 |
国药准字H20103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用法用量 |
早饭后口服。成人用量通常为一次2~4mg(1~2片),一日1次。应根据年龄及症状调整剂量,如效果不满意,可增至一次8mg(4片),一日1次。重症高血压病患者应一次4~8mg(2~4片),一日1次。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如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1、肝脏:少数患者(0.1%~5%)出现GOT、GPT、γ-GTP、AI-P、胆红素、LDH升高等肝功能损害的表现,故需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停药。2、肾脏:少数患者(0.1%~5%)出现BUN、肌酐升高。3、血液:少数患者(0.1%~5%)出现白细胞数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4、循环系统:少数患者(0.1%~5%)出现心悸、颜面潮红、潮热、血压降低,极少数患者(<0.1%)出现胸部重压感、心动过缓、心动过速,也有出现期外收缩者。5、神经系统:少数患者(0.1%~5%)出现头痛、头重、眩晕、步态不稳、体位性低血压,极少数患者(<0.1%)出现嗜睡、麻木感。6、消化系统:少数患者(0.1%~5%)出现便秘,极少数患者(<0.1%)出现腹部不适感、恶心、胃灼热、口渴、也有出现腹泻、呕吐者。7、过敏症:少数患者(0.1%~5%)出现皮疹,极少数患者(<0.1%)出现瘙痒感,也有发生光敏症者。如出现皮疹、瘙痒感、光敏症,应停药。8、其它:少数患者(0.1%~5%)出现浮肿(面部、小腿、手)、GPK上升,极少数患者(<0.1%)出现耳鸣、手指发红发或热感、肩凝、咳嗽、尿频、乏力感。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禁忌 |
下述患者不得用药:1、心源性休克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使症状恶化)。2、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贝尼地平。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性状 |
可力洛片为黄色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血压过低患者。 2)本品有可能加重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3)高龄患者 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突然停用钙拮抗剂,有症状恶化的病例报告,因此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并注意观察。另外,应嘱患者不可自行停药。 2)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出现一过性意识消失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有时会出现降压作用引起的眩晕等,因此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汽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时应予以注意。 3.其他注意事项 据报道,进行持续性门诊腹膜透析的患者,有时透析排液呈白浊状,故应注意与腹膜炎等的鉴别。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