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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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注射用甘露聚糖肽

规格

2ml:2mg(以伊班膦酸计)

10mg
生产企业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096

国药准字H1999003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1.用于癌性胸腹水、胃癌、肝癌、食道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胰腺癌、前列腺肿瘤、膀胱癌、淋巴瘤、头颈部肿瘤、口腔肿瘤、脑肿瘤、骨肉瘤、黑色素瘤、横纹肌肉瘤、多发性骨髓瘤、生殖器官肿瘤、白血病等各种恶性肿瘤的综合治疗。2.用于胸腹腔积液单独药物治疗。3.与化、放疗联合应用,降低毒副作用,升白细胞并保护血小板。4.对姑息治疗患者可改善生存质量,稳定病情,降低复发转移率,延长生存时间。5.对各种免疫功能低下导致的疾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视患者情况,可配合放、化疗联合使用,可酌情按下述方法给药:

1.静脉滴注:每日1次或隔日1次,开始静点3天,最好每次不超过10mg/日,正常给药一般不超过40mg/日(开始一周最好不超过20mg/日给药剂量);

2.体腔灌注:胸腔每次20-100mg,腹腔每次20-50mg,每周1-2次;

3.肌内注射:每日1次,每次10-20mg。静点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解力尔凡,稀释到250ml;皮下或肌内注射溶解到1ml左右;动脉及体腔灌注应掌握在10-40mg本品溶解于10ml生理盐水为宜;皮下或肌内给药可用0.2%利多卡因溶解,减轻注射部位疼痛;瘤体给药每1ml注射用水可溶解10mg本品。每四周一个疗程,多疗程治疗效果更佳,无毒性蓄积,可常年给药,每周1-2次,静点10mg/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 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br> 2. 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br> 3. 注射局部:疼痛。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溶血型链球菌中提取的以∝-甘露聚糖肽为主的多种成分。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抗过敏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