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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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规格

500mg/10mL

100mg:4ml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S20190038

国药准字S2019004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患者的治疗。

转移性结直肠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静脉输注10mg/kg,每2周一次,每次输注需超过6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毒性。本品最长使用不超过12个月。

因不良反应而进行的剂量调整

不推荐减少本品剂量。按表1所述暂停或中止给药,以管理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

肝损伤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生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肾损伤

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使用,如经医生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主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儿童人群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相关数据。

老年人群

本品目前在老年患者(65 岁及以上)和年轻患者之间未发现总体安全性或疗效差异,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配制和给药

配制

在溶液和容器允许的情况下,给药前目视检查制剂是否存在颗粒物和变色。如果观察到瓶内溶液混浊、变色或含可见异物,应丢弃。

请勿摇晃药瓶。

从本品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转移至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通过轻轻翻转混合稀释溶液。不得摇动溶液。稀释溶液的最终浓度应在1 mg/mL和15 mg/mL之间。

丢弃部分使 用或空的药瓶。

输液的贮藏

本品不含防腐剂。

制备后应立即给予输液。如不能立即给予输液,并且需要贮藏,则从药瓶刺穿到开始给药的总时间不应超过:

2°C~8°C冰箱中24小时

室温25°C下4小时

请勿冷冻。不得振荡。

给药

输液采用带有无菌、低蛋白结合率的0.2 或0.22微米管内滤器的静脉输液管输注,输注时间大于60分钟。

不得采用相同输液线与其他药物合并用药。

本品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稀释后才可输注。贝伐珠单抗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分钟的时间完成。

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为止。

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5mg/kg体重,每两周给药一次,或7.5 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15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

特殊剂量说明

儿童与青少年:对贝伐珠单抗在18岁以下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人:在老年人中应用时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对贝伐珠单抗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进行过研究。

肝功能不全:对贝伐珠单抗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进行过研究。

使用、处理与处置的特别说明

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时或混合给药。

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Bolus)。

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来配制贝伐珠单抗。抽取所需数量的贝伐珠单抗,用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体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16.5 mg/ml之间。

因为产品中不含有防腐剂,所以小瓶中所有剩余的药品都要丢弃掉。作为注射用药品,在给药前应该肉眼检查有无颗粒物和变色。

不相容性

没有观察到贝伐珠单抗与聚氯乙烯和聚烯烃袋之间存在不相容性。采用右旋糖溶液(5%)稀释时,观察到贝伐珠单抗发生具有浓度依赖性的降解。

未使用过期药品处置

尽量避免药品在环境中的释放。药品不应经废水处理方式处置,应避免经家用垃圾方式处置。如果当地有条件的话,使用已建立的收集系统处置。

剂量调整

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

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参见警示语和[注意事项] )

需要干预治疗 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参见[注意事项] )

重度出血 (例如,需要干預治疔) (参見警示吾和[注意事項] )

重度动脉血栓事件(参见[注意事项] )

危及生命 (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参见[注意事项] )

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参见[注意事项] )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 (参见[注意事项] )

肾病综合征(参见[注意事项] )

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

择期手术前至少4周(参见[注意事项] )

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参见[注意事项] )

中度到重度的蛋 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

重度输液反应(参见[注意事项] )

副作用

以下不良反应讨论的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其他章节:

免疫介导性肺炎 (见[注意事項] -1.免疫介导性肺炎)。

免疫介导性性肝炎 (见[注意事項] -2. 免疫介导性肝炎)

免疫介导性结肠炎 (见[注意事項] -3.免疫介导性结肠炎)。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见[注意事項]-4.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免疫介导性肾炎 (见[注意事項] -5.免疫介导性肾炎)。

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见[注意事項] -6.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

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項]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立)。

感染(见[注意事項] -8.感染)

输液相关反应(见[注意事項]-9.输液相关反应)

临床试验经验

因临床试验实验的条件大不相同,--神葯物腦床武強中双測到的不良反立爰生率无法与男一神葯物腦床武隘中児測到的友生率直接比校,因此无法反映临床实际治疗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下所述不良反应来自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临床试验患者,包括下面三项研究: PACIFIC 研究(一项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入组475例III期NSCLC患者)、研究1108 (一项开放性、单臂、多队列研究,入组970例多种实体瘤患者)和另一项开放性单臂试验(入组444例转移性肺癌患者,本品尚未批准的适应症)。在所有研究中,本品以10 mg/kg的剂量静脉给药,每2周一次。在1889 例患者中,38%的患者暴露6个月或更长时间,18%的患者暴露12个月或更长时间。

以下数据来自入组PACIFIC研究的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II期NSCLC患者。

PACIFIC

PACIFIC研究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42天内完成含铂药物同步放化疗的II期NSCLC患者中评估了本品的安全性。共475例患者静脉注射给予10 mgkg本品,每2周一次。该研究排除了放化疗后发生疾病进展、研究开始后2年内患有活动性或既往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患有需要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的医学疾病的患者(见[临床研究] )。

研究人群的特征为:中位年龄64岁(范围: 23~90岁),45%为65岁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70%为男性,69%为白人,27%为亚洲人,75%为既往吸烟者,16%为目前吸烟者,51%的WHO体力状况为1。所有患者均按照方案接受根治性放疗,其中92%接受的总放疗剂量为54 Gy~66 Gy。本品的中位暴露时间为10个月(范围: 0.2~12.6) 。

15%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导致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有6%的患者发生。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组29%的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至少2%患者报告的最常见严重不良反应为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7%)和感染性肺炎(6%)。<2%的患者发生致死性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和致死性感染性肺炎,各组间发生率相似。最常见不良反应(≥20%的患者发生)有咳嗽、疲劳、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呼吸困难和皮疹。

兔疫原性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质药物相同,本品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对于抗体形成的检测高度依赖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另外,试验中检测到抗体(包括中和抗体)呈阳性的发生率可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检测方法、样品处理、采样时间、合并用药和基础疾病。由于.上述原因,抗度伐利尤单抗抗体发生率与抗其它药物抗体发生率之间的比较可能有误导性。

在接受10mg/kg度伐利尤单抗每2周一次治疗且可评估抗药抗体(ADA)的1570例患者中,45例(2.9%) 患者的治疗中出现ADA检测为阳性。抗度伐利尤单抗的治疗中出现ADA的形成似乎对其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检测ADA的患者数量不足以确定ADA是否会改变度伐利尤单抗的安全性或疗效。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已经开展了多个贝伐珠单抗治疗不同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其中绝大多数是与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本节中对从大约5500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人群中获得的安全性结果进行了描述。

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

●胃肠道穿孔(参见[注意事项] )

●出血,包括较多见于NSCLC(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肺出血/咯血(参见[注意事项] )

●动脉血栓栓塞(参 见[注意事项] )

临床安全性数据的分析结果提示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时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

在各项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频率最高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

表1中列举了贝伐珠单抗联合不同化疗方案治疗多种适应症时,与治疗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在至少一项主要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与对照组相差≥2% (NCI-CTC3-5级反应),或者与对照组相差≥10% (NCI-CTC1-5级反应)。在这份表格中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分别属于非常常见(≥10%)和常见(≥1%一<10%)的分类。根据在各项主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高发生率将药物不良反应归入到下面表格的适当分类中。在每个频率分组中,按照严重性降序排列。虽然某些不良反应是化疗中常见的反应(例如采用卡培他滨治疗时发生的手足综合征,以及采用紫杉醇或奥沙利铂治疗时发生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但是,不能排除贝伐珠单抗治疗使反应加重的可能性。例如与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卡培他滨联用时发生的手足综合征,与紫杉醇或奥沙利铂联用时发生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与紫杉醇联用时发生的指甲病变和脱发。

更多关于某些严重不良反应的信息

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下列采用NCI-CTC 毒性评价标准(常见毒性评价标准)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胃肠道穿孔和瘘

有一些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的胃肠道穿孔。根据临床试验报告,在转移性乳腺癌或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胃肠道穿孔的发生率.低于1%,而在转移性肾细胞癌,新诊断为胶质母细胞瘤或卵巢癌患者中最高达2%,在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最高达2. 7% ( 包括胃肠道瘘和脓肿)。在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中也观察到胃肠穿孔的病例。

一项在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GOG--0240研究),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胃肠道穿孔(任一级别)的发生率为3.2%,所有患者均有既往盆腔放疗史。

这些事件的类型和严重性各有不同,从腹部X平片上观察到的游离气体(不需要治疗即可缓解)到伴有腹腔脓肿和致死性结局的肠道穿孔。某些病例中存在潜在的腹腔内炎症,可能来源于胃溃疡、肿瘤坏死、憩室炎或者化疗引起的结肠炎。腹腔内炎症过程和胃肠道穿孔与贝伐珠单抗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严重胃肠道穿孔病例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致死性的,占所有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的0. 2%-1%。

禁忌

无。

贝伐珠单抗禁用于已知对下列物质过敏的患者;产品中的任何一种组份;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产物或者其它重组人类或人源化抗体。

成分

活性成份:度伐利尤单抗。度伐利尤单抗是采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表达制备的抗程序性死亡受体-配体1 (PD-L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 k型)。

辅料:L组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a,a-海藻糖二水合物、聚山梨酯80和注射用水

活性成份:贝伐珠单抗(人源化抗-VEGF单克隆抗体)

每支装量4ml,含贝伐珠单抗100mg,不含防腐剂,以一次性小瓶包装。本品中辅料的组成如下:蔗糖,聚山梨酯20,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和无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澄清至乳浊,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本品为静脉注射用无菌溶液,pH值为5.7~6.3,澄清至微带乳光、无色至浅棕色液体

注意事项

1.免疫介导性肺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肺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已有致死病例报告。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非感染性肺炎体征和症状,通过放射影像学影像评价疑似非感染性肺炎患者。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中度(2级)非感染性肺炎,则给予泼尼松1~2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如出现更严重(3~4级)的非感染性肺炎,则给予泼尼松1~4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5%的患者发生了非感染性肺炎,包括3级(0.8%)、4级(<0.1%)和5级(0.3%)免疫介导性肺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8 个月(范围: 1天~13.9个月),中位缓解时间为4.9个月(范围: 0天~13.7个月)。

1889例患者中,1.5%的患者因非感染性肺炎导致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54%的患者非感染性肺炎得到缓解。1889 例患者中,3.5%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2.5%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40 mg/天或等效药物),0.1%需要接受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与其他通常未在放疗后立刻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临床研究中的患者相比,PACIFIC研究中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42天内完成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的非感染性肺炎(包括放射性肺炎)发生率较高(34%对比2.3%)。

PACIFIC研究中,度伐利尤单抗组的3级非感染性肺炎发生率为3.4%,5级非感染性肺炎发生率为1.1%。非感染性肺炎的中位发生时间为1.8 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2.1个月(范围:3天~18.7个月)。非感染性肺炎导致6%的患者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在发生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中,47%的患者得到了缓解,21%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12%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 需要接受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2.免疫介导性肝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肝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已有致死病例报告。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期间和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后,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肝炎体征和症状,包括临床生化监测。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出现2级或更高的ALT、AST和/或总胆红素升高,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 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2%的患者发生了肝炎,包括3级(4.4%)、4级(0.4%)和5级(0.2%)免疫介导性肝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2个月(范围: 1天~13.6个月) 。1889 例患者中,0.7%的患者因肝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49%患者的肝炎得到缓解。2.7%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7%需 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需要接受麦考酚酯治疗。

3.免疫介导性结肠炎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结肠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腹泻或结肠炎体征和症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虫度(2级)或更严重(3~4级)结肠炎,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8%的患者发生了腹泻或结肠炎,包括3级(1%)和4级(0.1%) 免疫介导性结肠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4个月(范围: 1天~14个月)。1889 例患者中,0.4%的患者因腹泻或结肠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78%患者的腹泻或结肠炎得到了缓解。1.9%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需要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例如英夫利西单抗、麦考酚酯)治疗。

4.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包括甲状腺疾病、肾上腺功能不全、1型糖尿病和垂体炎/垂体功能减退症。

甲状腺疾病: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根据临床指征开始激素替代疗法或甲亢的医学处理。如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继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如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1%的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7%的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0.9%的患者发生甲状腺炎,包括3级(<0.1%)甲状腺炎。25%的患者在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之前出现过甲状腺炎或甲亢。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临床体征和症状。如出现2级或更高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根据临床指征逐渐降低糖皮质激素剂量并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0.7%的患者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包括3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0.1%) 。0.4%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包括0.1%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1型糖尿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高血糖症或其他糖尿病体征和症状。根据临床指征开始胰岛素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0.1%的患者发生1型糖尿病。中位发病时间为1.4个月。

垂体炎:如出现2级或更高级的垂体炎,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根据临床指征逐渐降低糖皮质激素剂量并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 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中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1889 例患者中,<0.1%的患者出现垂体功能减退症导致的肾上腺功能不全和尿崩症。

5.免疫介导性肾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肾炎,定义为肾功能不全迹象,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是否存在肾功能检查异常。如出现中度(2级)或重度(3~4级)肾炎,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6.3%的患者发生肾炎(报告为以下任何一种:肌酸酐或尿素升高、急性肾损伤、肾衰、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肾小管间质性肾炎、肌酐清除率降低、肾小球肾炎和肾炎),包括3级(1.1%) 、4级(0.2%) 和5级(0.1%) 免疫介导性肾炎。中位发病时间为2个月(范围: 1天~14.2个月)。1889 例患者中,0.3%的患者因肾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50%患者的肾炎得到缓解。0.6%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0.4%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

6.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皮疹;本类其他产品已出现大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 (见 [注意事项]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监测是否出现皮疹症状和体征。如出现持续超过1周的中度(2级)皮疹或皮炎或重度(3~4级)皮疹或皮炎,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26%的患者出现皮疹或皮炎,0.4%的患者出现白癜风。1889 例患者中,0.1%的患者因皮疹或皮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62%患者的皮疹得到缓解。2.0%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包括1%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的重度和致死性不良反应,这些免疫介导反应可能涉及任何器官系统。虽然免疫介导反应通常出现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期间,但中止度伐利尤单抗后也可能会出现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如出现疑似的2级免疫介导不良反应,排除其他原因,并根据临床指征开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重度(3级或4级)不良反应,则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1~4 .mg/kg/天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如同时发生葡萄膜炎与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则评价是否是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KH综合征),该综合征已在本类其他产品中观察到,然后可能需要使用全身用类固醇激素治疗,以降低永久性失明的风险。

在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1%:无菌性脑膜炎、溶血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肌炎、肌炎和眼部炎症性毒性,包括葡萄膜炎和角膜炎(见[不良反应] )。本类其他产品已报告下述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大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 1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胰腺炎,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横纹肌溶解、重症肌无力、組鈬鈿胞坏死性淋巴結炎、脉管炎、溶血性貧血、虹膜炎、脳炎、面部和外展神経麻痺、脱髄鞘、凡湿性多肌痛、自身兔疫性神径病、格林-巴利綜合征和VKH綜合征。

8.感染

本品可导致严重感染,包括致死病例。

监测患者是否出現感染体征和症状。如出現3级或更高级别感染,则暂停度伐利尤単抗治疗,并在临床上疾病稳定恢复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43%的患者发生感染,包括3级(8%)、4级(1.9%)和5级(1%)感染。在PACIFIC研究中,最常见的3级或更高级别感染是感染性肺炎,有5%的患者发生。PACIFIC研究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组患者(56%)的感染总发生率高于其他研究中的患者(38%),这些研究中,在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通常未进行放疗。

9.输液相关反应

本品可导致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

监测输液相关反应体征和症状。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减慢输注速度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如出现1级或2级输液相关反应,则考虑在后续给药前使用预治疗。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2.2%的患者发生输液相关反应,包括3级(0.3%) 反应。

10.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本品的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数据,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从器官形成期开始至分娩给予食蟹猴度伐利尤单抗会导致早产、流产和新生胎仔死亡率增加。告知孕妇本品对胎儿具有潜在风险。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本品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胃肠道穿孔和瘘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胃肠道穿孔和胆囊穿孔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在发生了胃肠道穿孔的患者中,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出现阴道和胃肠道的任何部分间瘘管形成(胃 肠道阴道瘘)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

非胃肠道瘘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瘘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发生了气管食管(TE) 瘘或任何一种4级瘘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发生了其它瘘而继续使用贝伐珠单抗的信息有限。对发生了胃肠道以外的内瘘的患者,应该考虑停用贝伐珠单抗。

出血

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出血的风险加大,特别是与肿瘤有关的出血(参见不良反应]。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3级或4级出血的患者,所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通常根据影像学或临床症状、体征判断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都为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的排除人群。因此,没有相关的前瞻性的随机试验评估在这类人群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风险。应该监测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相关症状和体征,如果一旦出现了颅内出血就应该中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

在具有先天性出血体质和患有获得性凝血病的患者中,或者在开始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服用全剂量抗凝血剂治疗血栓栓塞的患者中,还没有获得有关贝伐珠单抗安全性的信息,因为此类患者往往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因此,在此类患者中首次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之前,应该进行慎重的考虑。但是,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中发生了静脉血栓的患者,同时采用全剂量华法令和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时,3级或3级以上出血的发生率没有出现增高。

因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而引起的重度眼部感染:有报道,将批准用于癌症患者静脉输注给药的贝伐珠单抗瓶装制剂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后,引起个别及群体性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感染性眼内炎和其他眼部感染情况)。其中,某些事件导致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包括永久性失明。

肺出血/咯血: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严重的、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的肺出血/咯血的风险。最近发生过肺出血/咯血(>1/2茶匙的鲜红血液)的患者不应该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

高血压: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高血压的发生率有所升高。临床安全性数据表明高血压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应该对既往所患有的高血压给予充分的控制。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时血压尚未控制的患者中,还没有贝伐珠单抗影响的信息。建议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过程中,对血压进行监测。

在大多数病例中,出现高血压的患者都可以根据个体情况采用标准的抗高血压治疗充分地控制血压。对于采用抗高血压治疗不能充分控制的明显高血压患者,或者发生了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产生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样征候/症状的报告极少,PRES是一种罕见的神经学疾患,表现为癫痫发作、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视觉障碍,或者皮层盲,伴有或者不伴有高血压。PRES的诊断需要由大脑影像学检查结果确认,首选核磁共振成像。在发生了PRES的患者中,建议采用包括控制高血压在内的特异性对症治疗,同时停用贝伐珠单抗。目前,还不了解在既往发生过PRES的患者中,重新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

动脉血栓栓塞:

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在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中,包括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心肌梗死(MI)在内的动脉血栓栓塞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对于已经发生了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有动脉血栓栓塞史,糖尿病或者年龄大于65岁的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风险增高。在采用贝伐珠单抗对此类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慎重。

静脉血栓栓塞: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包括肺栓塞在内的静脉血栓栓塞性事件的风险。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可能会增加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如果患者发生了威胁生命(4级)的静脉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应该停用贝伐珠单抗。对于栓塞事件≤3级的患者需要进行密切的监测。

充血性心力衰竭:

在临床试验中曾经报告了符合充血性心力衰竭(CHF)诊断标准的事件。从无症状性的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到需要治疗或者住院的有症状性CHF。

在使用本品治疗有临床重度心血管病的患者(如有冠心病史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时应谨慎。

大部分发生CHF的患者都患有转移性乳腺癌,并且在此之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的治疗,或者之前左胸壁接受过放射治疗,或者具有其它发生CHF的危险因素。

在研究AVF3694g中,既往未接受蒽环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接受蒽环类抗生素单药治疗与蒽环类抗生素 贝伐珠单抗联合治疗相比,蒽环类抗生素 贝伐珠单抗联合治疗组的所有等级CHF的发生率均无升高。在研究AVF3694g和AVF3693g中,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CHF3级或3级以上事件的发生率稍微高于接受单独化疗治疗的患者。该结果与在其它未接受蒽环类抗生素联合治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研究中得到的结果一致。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已经观察到与单独采用化疗的患者相比较,在某些骨髓毒性化疗方案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重度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或者伴有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感染(其中某些病例甚至发生了死亡)的发生率有所增加。

伤口愈合并发症:

贝伐珠单抗可能对伤口愈合产生不良影响。已报告具有致死性结局的严重伤口愈合并发症。

重大手术后至少28天之内不应该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或者应该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再开始贝伐珠单抗的治疗。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直到伤口完全愈合。需要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也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罕有坏死性筋膜炎(包括死亡病例)的报道;通常继发于伤口愈合并发症、胃肠道穿孔或瘘管形成。一旦诊断为坏死性筋膜炎,应立即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并开始适当的治疗。

蛋白尿: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蛋白尿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在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的患者中,4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的发生率达到了1.4%。如果出现了肾病综合征,就应该永久性地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

超敏反应,输液反应:患者可能有发生输液反应/超敏反应的风险。建议应当与所有治疗用人源化单抗输注时一样,在贝伐珠单抗给药期间和给药后密切观察患者。如发生反应,应中止输注,并采取适当的治疗。全身性预防给药不能防止此类反应发生。

卵巢衰竭/生育力:贝伐珠单抗可能损害女性生育力。因此,在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当与有潜在生育力的妇女讨论生育力的保护方法。

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有关贝伐珠单抗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的影响还没有进行过研究。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贝伐珠单抗治疗可能增加导致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削弱的或者导致心智能力下降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