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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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利培酮分散片

规格

10mg*7片

1mg
生产企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163

国药准字H20130050
说明
适应症

治疗抑郁障碍,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障碍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CLCR<30ml/分钟)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

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

停药症状

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周至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明。

成人:每日1次或第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剂量。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等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 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 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副作用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停药症状,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出现停药症状,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

艾司西酞普兰德停药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为了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推荐1-2周以上逐渐停药。

在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本品下列不良反应的发生明显多于安慰剂,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

代谢和营养障碍 常见(>1/100,<1/10); 食欲降低

精神病性障碍 常见(>1/100,<1/10); 性欲降低、性快感缺失(女性)

神经系统障碍 常见(>1/100,<1/10); 失眠、嗜睡、头晕

少见(>1/1000,<1/100); 味觉异常、睡眠障碍

呼吸系统、胸部和膈区异常 常见(>1/100,<1/10); 鼻窦炎、呵欠

胃肠道系统异常 很常见(>1/10); 恶心

常见(>1/100,<1/10); 腹泻、便秘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常见(>1/100,<1/10); 多汗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常见(>1/100,<1/10); 射精障碍、阳痿

全身症状和用药局部异常表现 常见(>1/100,<1/10); 疲乏、发热

下列未SSRI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代谢和营养障碍: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精神病性障碍:幻觉、躁狂、意识混乱、激越、焦虑、人格改变、惊恐发作、神经质;

神经系统障碍:癫痫发作、震颤、运动障碍、5-羟色胺综合征;

眼部:视觉异常;

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

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食欲缺乏;

肝胆系统:肝脏功能检查异常;

皮肤和皮下组织:皮疹、瘀斑、瘙痒、血管性水肿和多汗;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和肌痛;

肾脏和泌尿系统:尿潴留;

生殖系统:溢乳,性功能方面包括:阳痿、射精障碍、性快感缺失;

全身症状:失眠、头晕、疲乏、困倦和过敏反应。

尚未明确。

禁忌

对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忌使用。

禁忌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对该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化学名称:S( )-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草酸盐。

化学名:3-[2-[4-(6-氟-l,2-苯并异噁唑-3-基)-l-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性状

片剂 5mg:为圆形、白色薄膜衣片。10mg:为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

矛盾性焦虑

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两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癫痫发作

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

躁狂

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糖尿病

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自杀

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企图,并会一直持续,直至自发或治疗而发生显著改善。对使用抗抑郁剂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特别是治疗初期,以防症状恶化和/或发生自杀(自杀观念和行为)。

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它精神障碍时,也应进行此类预防。

低钠血症

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出血

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议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类药物应谨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剂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对血小板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乙酰水杨酸和非甾体抗炎药物、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和已知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电抽搐治疗(ECT)

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

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

一般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存在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

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剂的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羟色胺综合征

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有罕见病例报告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时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现了下述症状,如激越、震颤、肌阵挛和高热等,提示可能发生了5-羟色胺综合征。如果出现这种为题,应立即停用SSRI和5-羟色胺能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圣约翰草

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停药症状

停止本品治疗时,建议在1-2周内逐渐停药,以避免发生停药症状。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尽管研究显示本品不影响智力水平和精神运动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药物都可能影响判断和技能。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该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该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该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该品;

7、服用该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该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该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0、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