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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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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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内装10粒胶囊和1个比斯海乐药粉吸入器。 每盒内装30粒胶囊和1个比斯海乐药粉吸入器 |
100ug*200揿(万托林)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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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210048 |
H201506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哮喘的维持治疗。包括:1.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未能充分控制的患者;2.或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未能充分控制的患者(本品 150/160μg和150/320μg)。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供经口吸入给药,本胶囊不得口服。 应该指导患者正确地使用本品。对于呼吸症状未见改善的患者应该询问是否吞咽了药物,而非吸入药物。 胶囊必须仅使用随附的药粉吸入器给药。应使用每张新处方提供的药粉吸入器。 胶囊必须始终储存于泡罩中,以防潮和避光,且仅在使用前立刻取出(参见【贮藏】)。 吸入后,患者应用水漱口但不要吞咽。 本品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吸入一粒,150/80μg、150/160μg或150/320μg胶囊的药物。应根据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予含有适当剂量糠酸莫米松的规格,并应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定期重新评估。 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150/320μg,每日一次。 推荐在每日相同的时间吸入本品。但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给药。如果漏吸了某剂药物,请尽快在同一天补吸。应指导患者不得在一天中用药超过一次剂量。 使用前请阅读完整的【使用说明】。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 - 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参见【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1 口腔念珠菌病、口咽念珠菌病。 2 药疹、药物性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皮疹、红斑性发疹、瘙痒性皮疹、荨麻疹。 3 过敏性水肿、血管性水肿、眶周肿、眼睑肿胀。 4 血葡萄糖升高,高血糖症。 5 头痛、紧张性头痛。 6 白内障,皮质性白内障。 7 心率升高、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 8 口腔疼痛、口咽不适感、口咽疼痛、咽喉刺激、吞咽痛。 9 药疹、皮疹、红斑性发疹、瘙痒性皮疹。 10 肛门瘙痒症、眼睛瘙痒症、鼻瘙痒、瘙痒症、生殖器瘙痒。 11 背痛、骨骼肌肉疼痛、肌痛、颈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 |
⒈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 ⒉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⒊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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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醋酸茚达特罗和糠酸莫米松 |
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为透明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疾病加重,超敏反应,矛盾性支气管痉挛,β受体激动剂的心血管效应,使用β受体激动剂的低钾血症,高血糖,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效应,预防口咽感染,运动员慎用 |
⒈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⒉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⒊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⒋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5.本品为处方药,运动员慎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