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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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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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内装10粒胶囊和1个比斯海乐药粉吸入器。 每盒内装30粒胶囊和1个比斯海乐药粉吸入器 |
5mg/2.5ml*5瓶(万托林)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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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210048 |
H20160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哮喘的维持治疗。包括:1.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未能充分控制的患者;2.或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未能充分控制的患者(本品 150/160μg和150/320μg)。 |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供经口吸入给药,本胶囊不得口服。 应该指导患者正确地使用本品。对于呼吸症状未见改善的患者应该询问是否吞咽了药物,而非吸入药物。 胶囊必须仅使用随附的药粉吸入器给药。应使用每张新处方提供的药粉吸入器。 胶囊必须始终储存于泡罩中,以防潮和避光,且仅在使用前立刻取出(参见【贮藏】)。 吸入后,患者应用水漱口但不要吞咽。 本品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吸入一粒,150/80μg、150/160μg或150/320μg胶囊的药物。应根据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予含有适当剂量糠酸莫米松的规格,并应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定期重新评估。 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150/320μg,每日一次。 推荐在每日相同的时间吸入本品。但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给药。如果漏吸了某剂药物,请尽快在同一天补吸。应指导患者不得在一天中用药超过一次剂量。 使用前请阅读完整的【使用说明】。 |
雾化吸入液 采用呼吸器或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间歇性用法 可每日重复4次。成人 : 0.5-1.0 mL本品(2.5-5.0 mg硫酸沙丁胺醇)应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 mL。稀释后的溶液由病人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装置匹配得当,则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将2.0 mL本品(10 mg硫酸沙丁胺醇)置入喷雾器中,让病人吸入化雾的药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3-5分钟。有些成年人需用较高剂量的硫酸沙丁胺醇,剂量高达10 mg,在此情况下,应不断吸入未经稀释的溶液所化成之气雾,直至喷雾停止产生。儿童 同样的间歇给药方式也适用于儿童病人。12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 mL(2.5 mg硫酸沙丁胺醇),施用时用注射用的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 mL,有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 mg的剂量。还没有18个月以下的婴孩吸用本药的临床效用资料,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能发生,因此应考虑给予吸氧治疗。连续性用法 将本药1-2 mL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100 mL中稀释,使每毫升含50-100 ug沙丁胺醇。稀释后的溶液采用喷雾器以气雾方式给药,常用的给药速率是1-2 mg/小时。气雾的传送可用面罩、T形装置或经由气管内的导管进行。间歇性的正压换气法可以采用,但甚少需要如此。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的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 |
副作用 |
1 口腔念珠菌病、口咽念珠菌病。 2 药疹、药物性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皮疹、红斑性发疹、瘙痒性皮疹、荨麻疹。 3 过敏性水肿、血管性水肿、眶周肿、眼睑肿胀。 4 血葡萄糖升高,高血糖症。 5 头痛、紧张性头痛。 6 白内障,皮质性白内障。 7 心率升高、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 8 口腔疼痛、口咽不适感、口咽疼痛、咽喉刺激、吞咽痛。 9 药疹、皮疹、红斑性发疹、瘙痒性皮疹。 10 肛门瘙痒症、眼睛瘙痒症、鼻瘙痒、瘙痒症、生殖器瘙痒。 11 背痛、骨骼肌肉疼痛、肌痛、颈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 |
骨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及改用其他治疗。正如其他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一样,儿童使用本药而致活动过强的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见。吸入本品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心动过速的情况出现 |
禁忌 |
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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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醋酸茚达特罗和糠酸莫米松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气雾剂的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雾化吸入液每毫升含有5 mg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透明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溶液、 |
注意事项 |
疾病加重,超敏反应,矛盾性支气管痉挛,β受体激动剂的心血管效应,使用β受体激动剂的低钾血症,高血糖,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效应,预防口咽感染,运动员慎用 |
1.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曾有少数个案报道指出,若一同给予本品喷雾及异丙托溴铵-氢喷雾治疗会引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所以一同使用本品喷雾剂及抗胆碱能药喷雾时应小心注意,更应警告切勿使喷雾剂或溶液进入眼内。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低钾血症,若病者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加重,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 2.妇女怀孕期间不宜吸用本药,只有当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时,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使用本品的妇女,产后乳液中可能渗有本品,因此,除非预期的益处高于可能引起的危险,否则以母乳哺育婴儿的妇女不应吸用本药,目前尚未能证明母乳中的本品是否对新生婴儿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