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胶囊(36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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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连花清瘟胶囊(36粒)

维C银翘片

规格

每粒装0.35克

30片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天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国药准字Z61020675
说明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层与白色层,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1.忌烟、酒剂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软,鼻寒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鱼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经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货症状加重,货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