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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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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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μg |
每袋装4.5g |
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802 |
国药准字Z200900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的治疗。 |
益气生津、滋养肝肾、通络明目。用于2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单纯型,中医辩证属气阴亏虚、肝肾不足、目络瘀滞证,症见视物昏花、目睛干涩、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口渴喜饮、便秘、腰膝酸软、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与食物和水同服,胶囊整粒春服,不要拆分或咀。医生和患者应定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为3~6个月。 |
副作用 |
恶心、腹泻、晕厥和低血压、呼吸困难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胃脘不适等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用于已知或疑似机械性消化道梗阻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中连甘油三酸配、囊材(胶囊用明胶、山梨醇、黄氧化铁、纯化水) |
黄芪、葛根、地黄、枸杞子、决明子、茺蔚子、蒲黄、水蛭。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无色的澄清油状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恶心:服用本品患者可能会出现恶心。本品与食物同股可能会减轻恶心症状(见[不良反应)。 腹泻:严重腹泻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思者应意识到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腹泻。如果发生严 重腹泻应指导患者中止服用本品并告知医师(见[不良反应】) 晕厥和低血压;本品在上市后有出现晕厥和低血压报道,这些不良反应有少数导致住院治 疗。大多数病例发生在每日2次,每次服用24ug的患者中,有些病例发生在服用首剂或后续剂量 后一小时内。一些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前伴有腹泻或呕吐。晕厥和低血压通常在停药后或下一 次给药前消退,但已报道在后续的给药中有复发。一些病例报告同时使用已知的降低血压的药 物,这可能增加发生晕厥或任血压的风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晕厥和低血压的风险,且 其他不良反应可能会增加这种风险,如腹泻或呕吐。 呼吸困难: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CIC,OIC和IBS-C组人群呼吸困难发生率分别为 3%<1%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0%和<1%上市后有报道每日两次,每次24g 服用本品出现呼吸困难。一些患者由于呼吸困难而停止治疗。这些事件通常被描述为感觉胸闷 并且难以吸气,通常在服用首剂后30至60分钟内急性发作。通常在股药后数小时内症状消失, 但是在后续的服药中屡有豆发报道。患者发生呼吸困难时应告知医师。 肠梗阻:在提示具有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症状的黑者中,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充分评估确认无梗阻。 |
1、服用本药期间仍需服用基础降糖药物,以便有效地控制血糖。 2、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脾胃虚寒者,出现湿阴胸闷、胃肠胀满、食少便溏者,或痰多者不宜使用。 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ALT的轻度升高,尚不能完全排队与本品有关。 5、服药期间出现胃脘不适、大便稀糖者,可停药观察。 6、与大剂量养阴生津、活血化瘀中药合用,或与大剂量扩张血管药物合用,应咨询有关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