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骨麝香止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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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壮骨麝香止痛膏

双氯芬酸钠凝胶

规格

7厘米×10厘米

15g:0.15g*2支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300

国药准字H20059458
说明
适应症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副作用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禁忌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成分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状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