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骨麝香止痛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壮骨麝香止痛膏

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

规格

7厘米×10厘米

0.1g*12粒/盒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300

国药准字H20000656
说明
适应症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牙痛及术后疼痛。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口服,须整粒吞服,勿嚼碎。每次0.1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泌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禁忌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匹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成分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状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球形小丸。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对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过敏的哮喘患者,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