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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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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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m×120mm |
100mg*10片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豫信械备20140002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1、使用前请清洁贴敷部位皮肤,以免影响产品贴敷。 2、沿剪切线剪开包装袋,揭去盖衬层后将凝胶面直接贴在额头或太阳穴、左右颈总动脉、左右腋下动脉、左右股动脉处(可根据需要取数贴贴于不同部位同时使用)。 3、开封后即刻使用,请将未用贴片用包装袋密封。 4、本品反复粘贴会导致粘力减弱,勿重复使用。 5、降温时间和持续时间在不同使用环境下会略有不同,每日可使用数次。 6、居家备用时放入冰箱冷藏(勿冷冻)后使用效果更佳。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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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勿贴于开放性伤口、创面、近眼睛位置及口鼻等部位。 2、过敏性体质慎用。 3、本品为外用凝胶膏剂,禁止食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本品由凝胶层、背衬层、盖衬层组成。凝胶层由纯化水、聚丙烯酸、酒石酸、杰马BP、亮蓝、甘油、AP-40F、交联聚维酮、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甘羟铝、二甲硅油、香精制成,背衬层为无纺布,盖衬层为聚丙烯薄膜。本品不含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本品非无菌提供。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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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使用对象为发热儿童、孕妇、成人及老人,儿童请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请勿贴于眉毛、头发等有毛发部位,以免影响产品粘性。 3、使用过程中若有不适或偶有皮肤表皮发红、瘙痒等不良症状,应立即将本品揭弃停用,如仍未缓解应到医疗机构诊治。 4、本品用于辅助物理退热,不可替代药品,如使用后症状未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