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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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口服溶液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规格

按C20H21FN2O计:(1)5ml:5mg (2)10ml:10mg

25mg
生产企业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33499

国药准字H19980051
说明
适应症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视病情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痿、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增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和感觉异常等。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1)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成分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性状

本品应为无色澄清液体。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