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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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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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20H21FN2O计:(1)5ml:5mg (2)10ml:10mg |
0.3g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499 |
国药准字H10900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
口服剂量应逐渐增加并参照血锂浓度调整,治疗期一日0.9~1.5g,分1~2次服用,维持治疗一日0.6~0.9g。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痿、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
常见不良反应口干、烦渴、多饮、多尿、便秘、腹泻、恶心、呕吐、上腹痛。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双手细震颤、萎靡、无力、嗜睡、视物模糊、腱反射亢进。可引起白细胞升高。上述不良反应加重可能是中毒的先兆,应密切观察。 |
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1)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肾功能不全者、严重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碳酸锂。 |
性状 |
本品应为无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
由于锂盐的治疗指数低,治疗量和中毒量较接近,应对血锂浓度进行监测,帮助调节治疗量及维持量,及时发现急性中毒。治疗期应每1-2周测量血锂一次,维持治疗期可每月测定一次。取血时间应在次日晨即末次服药后12小时。急性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6~1.2mmol/L,维持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4~0.8mmol/L,1.4mmol/L视为有效浓度的上限,超过此值容易出现锂中毒。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和低钠血症患者慎用本品。服本品患者需注意体液大量丢失,如持续呕吐、腹泻、大量出汗等情况易引起锂中毒。服本品期间不可用低盐饮食。长期服药者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和甲状腺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