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毫克(以苯丙哌林计)。 |
30mg*100片(宝庆) |
生产企业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41023585 |
国药准字H430208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 3 次。 |
口服,一次60~90mg,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苯丙哌林20毫克)。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鱼腥草素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