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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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盐酸阿罗洛尔片

规格

每片含阿利沙坦酯240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10mg*10片
生产企业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40016

国药准字J2014016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固定复方制剂适用于单用阿利沙坦酯或单用氨氯地平治疗血压控制效果不佳的成人患者。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用法用量

使用适量的水吞服,不要压碎或咀嚼片剂,不与食物同时服用。推荐剂量每日1次,每次1片。

本品可用于单用阿利沙坦酯240mg或单用氨氯地平5mg治疗血压控制效果不佳的患者。根据临床情况,可以考虑从单药治疗直接换用固定剂量复方药片治疗。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开始剂量为10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mg/日。

副作用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 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 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 有时可见GOT、GPT升高。

禁忌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份为阿利沙坦酯24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本品的成分是盐酸阿罗洛尔。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淡橙黄色糖衣片,去除糖衣显白色。

注意事项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

阿利沙坦酯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使用强利尿剂治疗),服用本品初期,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阿利沙坦酯之前,应先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2.低血压

氨氯地平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苯磺酸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3.肾动脉狭窄

阿利沙坦酯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肾血管性高血压)的病例,使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4.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情况

阿利沙坦酯

对于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应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可引起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以及(罕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

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阿利沙坦酯

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通常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

6.电解质不平衡:高钾血症

阿利沙坦酯

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品,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尤其对于肾功能不良和/或心衰及糖尿病患者。

7.肝功能不全

轻度到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慎用本品,重度肝损伤患者禁用本品。

阿利沙坦酯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用阿利沙坦酯的剂量调整和安全性信息尚未建立。

氨氯地平

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氨氯地平清除率下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以2.5mg的剂量开始单药服用或添加服用氨氯地平。和所有钙拮抗剂一样,氨氯地平在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的半衰期延长,尚未确定推荐的用药剂量。所以这些患者应慎用本品。尚未在重度肝损伤患者中研究氨氯地平的药代动力学。肝损伤患者应以氨氯地平的最低剂量开始治疗,之后逐步增加剂量。

8.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阿利沙坦酯及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的剂量调整和安全性信息尚未建立。

9.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氨氯地平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10.其他

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患有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以引起心肌梗死或卒中。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 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 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 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 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