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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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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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0.1875gx12粒/盒 |
生产企业 |
江西科睿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50009 |
国药准字H2002024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既往健康的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的治疗, 不包括存在流感相关并发症高风险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由流感噬血杆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
用法用量 |
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服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体重≥40kg 的患者,单次口服40mg。应避免本品与乳制品、钙强化饮料、含高价阳离子的泻药、抗酸药或口服补充剂 (如,钙、铁、镁、硒或锌)同时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发生率至少为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腹泻、恶心、呕吐、窦性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高甘油三酯血症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 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 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玛舒拉沙韦 辅料:共聚维酮、交联聚维酮、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硬脂富马酸钠和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洛。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 |
注意事项 |
过敏反应:如果发生或疑似发生类似过敏的反应或症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参见【禁忌】)。 细菌性感染的风险: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对除流感病毒以外其他病原体引起的疾病有效。严重细菌性感染可能以流感样症状起病,与流感并存或作为流感并发症出现。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可防止发生此类并发症。处方医师应警惕潜在的继发性细菌性感染,并在合适时给予 治疗。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研究来评价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 体重≥80kg 人群:Ⅲ期研究中纳入了79例体重≥80kg 的受试者,其中50例使用了40mg本品治疗,症状缓解的中位时间为36 .43小时(95%CI:29.90,41.07), 与总人群中观察到的结果具有可比性。该人群中报告的不良事件与总人群中报告的不良事件相似。但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表明体重是一个显著协变量,随着体重增加,舒拉沙韦暴露量有下降趋势。 其他:流感病毒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诸如病毒类型或亚型、出现耐药性或病毒毒力变 化等因素可能削弱抗病毒药物的临床获益。在决定是否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有关流行 的流感病毒株药敏性的可用信息。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