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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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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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8g/瓶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15 |
国药准字Z33020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本品泻火,疏肝,和胃,止痛。用于肝火犯胃,脘胁疼痛,口苦嘈杂,呕吐酸水,不喜热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成分为黄连﹑吴茱萸。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特异,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 脾胃虚寒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