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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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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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g |
4cm×6.5cm |
生产企业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537 |
国药准字H410247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收敛,止痒。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4.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克),含黑豆馏油.克,桉油.克,氧化锌.克,冰片.克,软膏基质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气特异。 |
本品为来白的片装橡胶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得接触眼及粘膜部,涂药部位应避免日光照射。 2.皮肤有破溃、糜烂流水或化脓者不得使用;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使用。 3.本品有特殊气味和颜色,易污染衣、被,使用时应予注意。 4.连续使用一周后,皮损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 5.涂药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涂用本品时,不宜同时使用有光敏作用的药物。 7.偶见刺激反应,或光照致敏反应。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