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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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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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45g*30粒(元和) |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国药准字Z22023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清热利胆,平肝养血,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用于治疗慢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肝功能正常后再服两个疗程,药量可酌减 |
副作用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1.、高钙血症、高尿血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2、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禁用。 |
成分 |
双环醇。 |
五味子、茵陈、白芍、碳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至浅灰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本品含有碳酸钙,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碳酸钙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碳酸钙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碳酸钙属于补钙药,中和胃酸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6g。 2、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大量饮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饮料、大量吸烟以及大量进食富含纤维素的食物,均会抑制口服钙剂的吸收。 4、碳酸钙与苯妥因钠类以及四环素同用,二者吸收均减低。 5、维生素D、避孕药、雌激素能增加钙的吸收。 6、含铝的抗酸药与碳酸钙同服时,铝的吸收增多。 7、与钙通道阻滞剂(如硝苯地平)同用,血钙可明显升高至正常以上,但盐酸维拉帕米等的作用则降低。 8、碳酸钙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时,易发生高钙血症。 9、碳酸钙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 10、与氧化镁等有轻泻作用制酸药合用或交叉应用,可减少嗳气、便秘等副作用。 11、以下为单独使用碳酸钙时的不良反应: (1)嗳气、便秘。 (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 (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