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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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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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广东百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国药准字H20067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双环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其化学名称为: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 咨询; 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