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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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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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每瓶10毫升 |
生产企业 |
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54 |
国药准字Z530212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寒热头痛,吐泻,胸膈满闷,脘腹疼痛,尤宜于暑月感寒伤湿,脾胃失和引起上述各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广藿香、紫苏叶、陈皮、白术、半夏(姜制)、白芷、茵陈、乌药、茯苓、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具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