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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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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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5g*9丸*2板 |
生产企业 |
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54 |
国药准字Z54020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清热解毒,调和龙、赤巴、培根,开胃,愈溃疡,止血。用于"木布"病引起的胃肠溃疡出血,亦可用于陈旧热症,久病不愈的身倦体重,胃肝区疼痛,食欲不振,月经过多,鼻衄。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口服。一次3-4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高血压、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红花、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波棱瓜子、渣驯膏、甘青青兰、獐牙菜、兔耳草、唐古特乌头、乌奴龙胆、绿绒蒿、巴夏嘎等二十五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患有消化性溃疡病人,出现胃脘痛应去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