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每10丸重1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77 |
国药准字Z200636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解毒。用于腑脏热,肺热咳嗽、痰中带血、肝火肋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2次,白糖水为引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檀香、石膏、红花、苦地丁、瞿麦、胡黄连、麦冬、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