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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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复方角菜酸酯乳膏

规格

60g:0.75g(以双氯芬酸钠计)

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
生产企业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058

国药准字H2009379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克),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克。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一支塑料套管。使用时,将套管与乳膏的铝管拧紧,将套管的顶端放入直肠,慢慢地挤压铝管。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瓶含双氯分酸钢0.75克。辅料为:月桂氮卓酮、聚维酮K30、丙二醇、乙醇、1,1.1,2-四氟乙烷。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为白色均质乳膏剂,触感光滑。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