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5mg |
100mg |
生产企业 |
武汉正同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748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时将栓剂取出,以少量温水湿润后,轻轻塞入肛门2cm处,成人一次50mg,一日50mg~100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副作用 |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肾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白色的栓剂。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儿童慎用。 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 4、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