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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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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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40ml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Z2001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取本药适量,涂擦患处,一日4次,或用棉花、纱布浸湿敷患处。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20ml,连续用药不得超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有皮肤破损者忌用。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3.儿童慎用。 4.对本品或酒精过敏者禁用。 5.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有一定毒性,切勿口服。 2.本品应放置于儿童不宜取到的位置。 3.切勿接触眼、鼻、口腔等粘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