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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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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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贵州关德兴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Z2000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3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即可自行消除。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 2.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