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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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凝胶

海马舒活膏

规格

20g:0.2g

7cm*10cm*3片*2袋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74

国药准字Z5102166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外用,贴于患处。

副作用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成分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芎、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有孔或无孔的片状橡胶膏;气特异。

注意事项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