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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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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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每瓶装50ml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B200209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散寒止痛,通络除湿。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所致的局部疼痛、肿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一次3~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轻度发红、发热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生姜、樟脑。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棕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混浊;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寒凉及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久置有微量沉淀,使用前应摇匀。5.本品仅为风湿性关节炎所致的局部疼痛、肿胀等症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6.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