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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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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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10g/袋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黑色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