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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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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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8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98 |
国药准字Z120202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用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胃热牙痛,暴发火眼。 |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将此散涂擦或吹于患处,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栀子、牡丹皮、芒硝、石膏、连翘、知母、地黄、升麻、薄荷等味。 |
青黛、儿茶、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蓝灰色粉末;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阴虚火旺、虚火上炎之口疮、咽喉痛。5.注意喷药时不要吸气,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