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0.35g |
每袋6g |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12 |
国药准字Z530208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