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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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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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x54粒 |
0.3g*10片*5板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68 |
国药准字Z520204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疼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腹泻或伴轻度腹痛。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黄连、栀子、连翘、白芷、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大黄、菊花、旋复花、荆芥穗、防风、桔梗、炒蔓荆子、甘草。 |
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片心显淡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暴发火眼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5.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6.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7.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8.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9.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