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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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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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x54粒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68 |
国药准字Z20010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疼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活血化痰,补肾益智。适用于老年期血管性痴呆轻症之髓海不足兼痰瘀阻络证。症见近事善忘,呆钝少言,头晕耳鸣,肢体麻木不遂等。对老年痴呆、脑萎缩、儿童脑病、帕金森、中风后遗症及脑外伤后遗症等脑病具有较好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腹泻或伴轻度腹痛。 |
偶见轻度恶心,口舌生疮,轻度腹痛,腹泻。 |
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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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栀子、连翘、白芷、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大黄、菊花、旋复花、荆芥穗、防风、桔梗、炒蔓荆子、甘草。 |
人参、丹参、何首乌(制)、补骨脂、茯苓、赤芍、川芎、石菖蒲、远志。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暴发火眼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