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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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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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0g/片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35 |
国药准字Z42020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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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外感发热实症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