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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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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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克*6袋 |
0.4g*48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10 |
国药准字Z200539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活血散瘀,开窍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胸闷,心悸,眩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丹参732g三七141.6g冰片1.22g水牛角浓缩粉47.2g蟾酥0.79g红花48.4g牛黄6.3g人参须94.4g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粉末;具有芳香气,味甘辛、有麻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