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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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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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2板 |
10丸重2g*360丸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123 |
国药准字Z200937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黄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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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色大蜜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