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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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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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426 |
国药准字Z19990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滋阴潜阳,平肝熄风,化瘀止血。用于肝阳化风,脑脉瘀阻所致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语言不清,偏身麻木,眩晕,头痛,面红,口苦;轻、中度出血性脑血管病见上述表现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必要时鼻饲给药。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孕妇禁用,产妇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石决明、莪术、赭石、仙鹤草、龙骨、泽泻、牡蛎、地黄、天麻、牛膝、钩藤、山茱萸、槐花、夏枯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淡、微苦。 |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在其它常规治疗下配合使用,出血量幕上大于40ml,幕下大于10ml或有脑疝倾向者,应考虑手术或其他抢救措施。(2)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