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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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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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12片/盒 |
生产企业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414 |
国药准字H200508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盐酸金刚烷胺0.1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