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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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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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100片 |
50m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339 |
国药准字H32025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用于治疗1.闭塞性血管病:如脑动脉硬化、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2.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痉挛性脊髓麻痹症、肌萎缩性侧硬化症、及各类神经末梢疾患等。3.中枢性肌肉痉挛引起的疼痛。4.各类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面部潮红、肢体麻木、记忆力减退及耳聋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100毫克(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用于镇痛时可出现嗜睡,偶见眩晕、乏力、恶心和锥体外系症状。 |
少数患者服后有一过性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一般不严重,停药后1~2天即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罗通定3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特异臭,味酸苦,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3.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