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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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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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每粒装0.54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73 |
国药准字Z200551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属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者,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上腹不适,恶心、头晕;本品也有腹痛、呕吐、皮疹、头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服。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主要成份:白芷、川芎。辅料:大豆油、明胶、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混悬油状物;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6.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